1
電話或現場報名
- 與業務專員洽詢確認行程並繳交定金即報名成功
- 定金繳交方式(以下擇一):
- - 匯款
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松江分行銀行代碼【012】
戶名:歐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00-470-120-000-310 - - 親臨敝公司現場繳交
- - 線上刷卡
- - 填寫信用卡授權書,E-mail 或傳真至02-2571-8890
- - 匯款
2
繳交參團資料
- 持台灣護照(載有國民身分證字號),請準備基本資料:
※貴賓若有雙重國籍或持有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 護照影本(有效期需有 9 個月以上,且於持照人簽名處簽名)
- 旅客基本資料表&簽證相關文件
- 簽訂旅遊契約書
3
行前說明會
- 行前說明會將於歐雅會議室舉辦,業務專員將於說明會前 3 天以電話通知貴賓前來參加。
- 若無法出席,將用掛號寄出說明會資料(包括航班、旅館、天氣、領隊連絡電話、集合時間地點、行前須知)。
4
尾款繳交
- 出席說明會當天請一併繳交尾款
- 未出席的貴賓請最慢於出發前 14 天繳交
已經付了訂金,臨時有事要取消行程,該如何處理?
依照民法第248條的規定,定約當事人的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其契約成立。而民法第249條關於定金的效力,如果是因為付定金的一方,導致契約不能履行時,定金是不能請求返還的。因此貴賓在付定金後取消參團的話,不能要求退還定金。且應盡快通知旅行社取消參團。
當您繳付定金,即表示買賣雙方之旅遊契約產生效力,本公司將依各地協力商之要求,為您預付此趟旅程的旅館、餐廳、交通、機票等費用。繳付定金後,若您因故改期或取消,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條款或估算已實付的費用,向您收取超支費用或退回剩餘定金。
依照國外旅遊契約書的規定,旅客解約時應賠償旅行社的費用,因解約時間的不同而有差異,越早通知賠償的越少。
其賠償標準如下表:
旅客通知解約的時間 | 旅客賠償旅行社的費用 |
旅遊開始前41日以前 | 旅遊費用的5% |
旅遊開始前31日以前 | 旅遊費用的10% |
旅遊開始前21~30日以內 | 旅遊費用的20% |
旅遊開始前2~20日以內 | 旅遊費用的30% |
旅遊開始前1日 | 旅遊費用的50% |
旅遊開始前或開始後 | 旅遊費用的100% |
注意:旅行社之所受損害超過上述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護照有效期限?
依照國際慣例,絕大部分國家或地區規定外國旅客所持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但歐雅提醒您,出國最好還是有9個月內的有效期限會比較有保障喔!
並記得,請於出國前在護照持照人簽名處親簽大名。
並記得,請於出國前在護照持照人簽名處親簽大名。
如果不能參團時,可以找人頂替嗎 ?
依國外旅遊契約條款,旅客得於契約約定之有效期間內,經旅行社同意洽請旅行社將旅遊契約讓與第三人,以減輕解約之損失。但旅行社如因此增加費用(例如:另開機票等),需由旅客承擔;如有減少費用,旅客不得要求退還。所以只要旅行社作業許可,方可將契約轉讓。
歐洲的房間大小不一?是否有差別待遇?
歐洲旅館常有房間規格各異、大小不一的狀況(尤其是峽灣飯店),設備普遍不及亞洲或美加旅館新穎、寬敞,歐雅旅遊皆預訂團體標準房,主要以乾淨、衛生為原則。此外,房間分配是飯店本身在團體入住前就已經先排好房號,再發給領隊人員,非本公司所能控制,本公司或領隊人員絕無差別待遇,還請貴賓體諒。
歐洲房型絕大多數是兩小床雙人房,較少提供一張大床(常以兩張小床合併)。若需求一大床(DOUBLE)之貴賓,煩請事先提出需求,需求後將依每間旅館狀況而定,不保證一定有大床。
歐洲房型絕大多數是兩小床雙人房,較少提供一張大床(常以兩張小床合併)。若需求一大床(DOUBLE)之貴賓,煩請事先提出需求,需求後將依每間旅館狀況而定,不保證一定有大床。
我只有一個人怎麼辦?我們有三個人,可以加床嗎?
團費報價以2人一室為主,若單數參團,須酌收單人房差額。另外,單人房為1人房,非雙人房供1人使用,單人房的房間空間普遍比雙人房小。
歐洲飯店因無標準3人房,所以大部分雙人房加床可能是沙發床、折疊床或行軍床,房間空間可能會被壓縮,有些飯店甚至不提供加床服務,故建議盡量避免需求3人房,請貴賓知悉。
歐洲飯店因無標準3人房,所以大部分雙人房加床可能是沙發床、折疊床或行軍床,房間空間可能會被壓縮,有些飯店甚至不提供加床服務,故建議盡量避免需求3人房,請貴賓知悉。
役男出國規定
- 男性於年滿15歲當年12月31日前出境,不受限制。
- 年滿16歲當年1月1日起至年滿18歲當年12月31日止,稱為『接近役齡男子』,其護照末頁會蓋上尚未履行兵役之戳記。出國無須事先申請許可。
- 年滿19歲當年1月1日起至年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子,稱為役男。役男護照末頁蓋有「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戳記,其出境前需先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在護照註記頁加蓋「役男出國核准」章。
- 未在學、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習等原因出境,由本人、就讀學校檢附相關證明像縣市政府申請核准,並經移民署同意。
- 20歲以上之在學役男且經核准緩徵者,可直接到移民署申請出境許可。
- 後備軍人、國民兵、免役、禁役,不予限制;其他如僑民、小留學生、大陸來台役男有相關規定請參考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
資料參考來源: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歐盟申根國家入境限制
- 旅客進出歐盟國家,如隨身攜帶超過1萬歐元現金或其他等值貨幣者,均須向海關申報。根據新規定,歐盟國家海關有權對進出旅客及其隨身行李進行檢查。
- 國人出國旅遊時勿攜帶或購買仿冒品,違反者可能依侵犯著作權或商標權等相關法令規定被處以有期徒刑及高額罰款。
- 不得攜帶生鮮農畜類及相關加工產品入境。年滿17歲者,一次可攜帶酒精濃度低於15%之酒類2公升,酒精濃度高於15%之酒類1公升。年滿17歲者,一次可攜帶200支香菸,或50隻雪茄。
- 特殊食物及菸酒入境限制:歐盟以外國家製造之乳製品、蛋類、蜂蜜、魚、肉等動物製品,均禁止攜帶入境。
- 依據歐盟規定,民眾若攜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進入申根區時,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或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書,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
- 申根國家移民關官員具相當裁量權,即便國人備妥所有相關文件,若移民官員:
- 懷疑可能赴歐從事與短期停留目的不符的活動
- 可能對會員國的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內部安全等造成威脅
- 過去曾被拒絕入境者,均仍有可能遭拒絕入境